第零章 序
在很久之前,我便有想法将那段跌宕起伏且弥足珍贵的过往记录下来。但碍于我才疏学浅,总是纠结于从何写起、如何写,如此便把这个想法一直搁置到了今天。方才转念一想,如果我只是简单写写,发表在自己的博客上,那么这会给我带来很大的自由度,不必太在意反响究竟如何,遂提笔。我所要做的也只有一点:写的内容不要卡壳,且让自己读的下去。
部分男人到了一定年龄后,在回想自己青春年少时的场景,会感叹着岁月如梭;会津津乐道当时是如何潇洒,曾经又是何等的意气风发,我也如此。而我要写的、要记录的也是那一年——十七岁,因为那一年与我而言汇集了各种关键词:颓废、疯狂、痴迷、振作、愤怒、迷茫…除此之外,最重要的是我想把与她——春霏有关的记忆记录下来,以此来告慰我那并不完整的青葱岁月。或许确实可以说:我就是为了这点醋,包了一整盘饺子。
使我这样一个并没有文笔,也没有什么文学素养的人提笔来写作的,其实是一场梦。在那场午后的梦中,我看见了蒋春霏的身影,还是那颗熟悉的松树下,彼时正值深秋,松针一根一根掉落,与风吹来的枫叶堆在了一起。日光穿过穿过树木的缝隙,在她身上呈现出大大小小的光斑。
她转过身来,“良辰,快跟上来!”
我有些恍惚,不过还是快步走了过去。
她低头看着落叶,“你说,会不会有这么一天,我们就如同这地上的叶子般,风一吹,便天各一方。直到一点点腐化,成为了养料,两片叶子再也没有相见。”
“世事无常,或许会有那样一天吧,不过我想还会有一股风,再把我这片叶子,吹回到我们出发的地方。我就站在那里,等你回来。”我特意用略开玩笑的语气说了这句话结尾的部分。
“真的吗?”她语气突然严肃起来。
“真的!”我信誓旦旦道。我作为一个比较谨慎的人,不会把话说的太满,也不会轻易做出承诺,但这次是个例外。
“好,我们走!”她突然笑了起来,恢复了往日那副活泼的样子。
行走在公园的林荫路下,不知走了多远,我将口袋中的蓝牙耳机拿了出来,取出一半戴在了右耳上,另一半递给了她。
“耳机分你一半,要不要一起听听歌。”
她带上了耳机,就这样我们边听歌,边散步,边聊天。
忘记聊到了哪里,突然她站住了,像是有点生气的样子。“相处了这么久,你为什么还有事情在向我隐瞒呢!”
我顿时有些摸不着头脑,问道:“你认为我向你隐瞒了什么?我可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你的事。”
她抬起手做出要打人的架势,我急忙抬起胳膊格挡。
“为什么,你喜欢我,却一直不告诉我,一直不跟我说?为什么?”
我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,既无法去否认,但又不知道该如何承认。支支吾吾半天,刚要开口说些什么,又被她抢去发言权。
“好,到现在了你还是这个样子。”
说罢她便转身大步流星的离去,我急忙的追赶。但发现,无论如何都有几步的距离在我们之间,犹如天堑般将我隔离开来。
此时耳机里随机播放到了张国荣的歌曲《追》,而后梦醒了。
一追再追,只想追赶生命里一分一秒。
《追》是我的来电提示音乐,没错,我是被电话吵醒打断了这场梦的。我看着来电是广告电话果断点了挂断,开始回忆那一场梦的过程与细节,为了不忘记,我赶紧记录了下来。
没想到,这么多年未见,我竟然还会梦到她。这于我而言也算是个契机,借此机会把那段“峥嵘岁月”变成文字。
想来,在我从小的教育中,有一准则一直深深影响着我:喜怒不形于色。现实中,我确实也是尽量如此,有时甚至有些过分的隐藏情绪与想法了。这也就导致,即使我对某个人谈得上喜欢(这种定义模糊的情感)时,我肯定不会冲动的去表达这种情感,因为理智时刻提醒我:先开口的那个人,是自主放弃了其主动权;将决定权完全交与了对方,输或赢全凭对方的一句话,完全是一种缴械投降行为。即使你确定对方也同样是喜欢你的,但不要尝试去验证这种“喜欢”。虽不知这种想法是对还是错,但今天的我仍保留着这种观点。所以,我现在还是不知道:我那时与春霏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,因为我没有去做这种验证。或许这份理智保护了我很多次,但也有可能让我错失了一段美好的青春回忆。
而我已经分不清,你是友情,还是……